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拟任负责人签署的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文书;
3、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当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应当提供租赁期间内的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及复印件;
5、有关部门出具的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备资金的出资、验资证明;
6、工作人员身份证及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履历证明和任职证明;
7、申请表;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开办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提出申请;
2、向营业场所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审核材料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5、完成准入评审;
6、符合条件的;
7、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