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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佣金的常见处理方式及涉税

时间:2020-12-04 11:08 TAG标签:枣强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公司   
  一般企业在经营过程,经常会遇到某个朋友忽然介绍一个大的业务过来,这样的业务对于企业来说当然是好事,但是其中又有不少的税务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如果给企业介绍业务的是个人,公司支付给个人的费用属于什么费用?能税前扣除?如果支付的是给企业的呢?又有什么不同?
企业佣金的常见处理方式及涉税
  例如:某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一天该企业老板的一个朋友以个人名义介绍了一笔500万元的订单过来,老板为答谢朋友准备给予该朋友6%的提成即30万元作为报酬,并交代了财务部及时处理。
 
  此为个人:
 
  上述业务涉及的税务问题:
 
  1,本企业支付的30万元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成本费用扣除是否需要增值税发票,没有如何处理?
 
  3,如果取得发票是否费用能够税前扣除?
 
  1,个人所得税: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可知上述业务属于非企业职工个人为企业提供销售服务,应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20%,预交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时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可知,个人为企业提供销售服务的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按经济代理服务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劳务的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300~500元(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地方税务机关政策确定),同时此项规定适用范围也适用于个人。
 
  根据财税[2019]4号文件,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此处为个人不适用,但是根据最新的增值税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已经将此限制取消,即后期增值税发正是立法,很可能取消此为小规模的限制,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人等都能享受此项政策。
 
  3,根据财税[2018]28号文件:
 
  如果对方单位为依法不用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单位或者小额零星经营的个人,则成本费用可以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单次小额零星支出不得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
 
  因此可知企业支付的报酬30万,不符合小额零星支出,需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4,根据财税[2009]29号文件:
 
  企业支付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佣金支出,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因此该企业能够税前扣除的佣金支出为500*5%=25万元。
 
  如果提供服务的为公司,则只需要提供服务的公司正常的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则能按规定计算扣除即可。
 
  综上所述,公司支付的30万元,需要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该个人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否则企业不能税前扣除,但是如此一来的话,该个人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就较多了,如此的话,可以试着在该业务成立前,该个人就在一些税收优惠较多的地区,注册一个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提供该项业务,这样设计的话会很大程度上降低该笔交易的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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