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代理记账
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衡水代理记账 >

衡水餐饮服务许可证怎么办

时间:2021-04-25 10:19 TAG标签: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物名称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
衡水餐饮服务许可证怎么办
  二、办事机构
 
  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从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经营活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能划转完成前,各县(市)、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继续负责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放等工作。
 
  四、办理所需证件
 
  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行政许可法》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对申请人提出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进行审核,申请事项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做出受理决定。
 
  (一)材料申报
 
  申请人填写《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并附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出具《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
 
  (二)审查与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下发《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下发《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需按要求对材料进行补正。
 
  (三)审批与发证
 
  对通过现场核查的,将按照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提交材料
 
  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按《填报说明》填写。每份材料均加盖单位红色印章或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或申请人签字按手印,每份材料附资料目录,按目录装订成册,并用A4纸打印(示意图可手工绘制)。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任命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除特大型、大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外可兼职);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7、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含平面图、功能分区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设施数量、位置图,并应详细标注粗加工间、烹调间、餐具洗消间、餐厅、餐位数、原料库房、凉菜间、配餐间、裱花间、烧烤间、更衣间等场所及各场所应有的各种设备、设施,以及冷藏设施、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通风设施等,并准确标注各场所面积的尺寸、出入口、门窗等)及说明;
 
  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包括食品采购索证及台账登记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添加剂的使用及管理制度、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卫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管理、粗加工和烹调以及烧烤操作制度、凉菜间加工操作管理制度、投诉管理等制度));
 
  9、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的餐饮单位提供)或使用自来水的证明(如水费缴费单据等);
 
  10、特大型、大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包括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添加剂贮存和使用、专间操作及不符合要求食品处理等规程);
 
  (3)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1、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要求提供资料:
 
  (1)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
 
  (2)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的有关资料。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及管理人员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1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4、其他资料。
 
  七、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八、办理期限
 
  15工作日内
 
  九、咨询电话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2363096
 
  衡水市食品监督所审批办公室:2231036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