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刚来到衡水创业的罗女士发现了一个自觉得相当合适的经营场所:交通出行便捷、人员流动大、租金便宜不说,最让她感到满意的是,该门店是一个小二层,一楼用来经营小型超市,小阁楼勉强可以用来住宿,这又省去了一笔租房费用。然而签完租赁合同后,房东却告诉她门店是不能用来住宿的,要不然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也不能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不能用来住宿吗?罗女士就此咨询奥鹏财务。
经营场所是商户主要是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创业者要想开店赚钱,首先就要解决门店的选址问题。我们知道,居民住宅房是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的,为此有不少经营者理所当然地觉得,经营场所同样也可以当做住宅使用,实际上这个念头是不正确的,这是因为这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也违反了我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伴随着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集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场地混合设定在同一个建筑内的“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大量涌现,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像罗女士这样的门店,本身可燃物就比较多,若在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因动用电、气烧水煮饭而造成火灾,严重后果无法预料。
前不久,福建省漳平市某消防大队就紧急“叫停”了一家果蔬店,并对该门店的负责人罚款5000元。根据了解,这一家果蔬店主要是经营粮油、蔬菜、水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和罗女士的门店一样拥有一个小阁楼。可是,该房屋老旧现象明显,电气设备线路乱接现象严重,虽然商户坚称该小阁楼仅用于存放货物,执法人员仍发觉了床榻、厨房用具甚至液化气等人员住宿的痕迹。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营的场所内不可以设定宿舍,即经营与住宿不可“二合一”。该商户将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定在同一个建筑物内的情况,如果用电设备发生火灾,缺乏疏散通道将非常危险,火势蔓延快、烟气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为此,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果蔬店立即停产停业,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指导其限期进行整改。
由此可见,将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定在同一个建筑物内,存有着严重的消防安全“漏洞”,就算经营者可以心存侥幸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办理下来,日后如果被检查发觉的话,也是要受到相关处罚的。经营者在选择店址办理营业执照之前,一定要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就是奥鹏财务今天的科普了,若您不知道如何选择经营场所,或者对办理营业执照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尽可咨询奥鹏财务,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经验,可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