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名称变更
办理步骤:
1、工商局:持工商局的变更申请书、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变更名称)、新的公司章程或补充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
2、到公安局重新刻章。
3、国税、地税:持税务局的变更申请书、旧的税务登记正副本,如果有购买发票的应先核销发票。
4、开户银行:无论是基本帐户还是一般帐户都需要变更。
注意事项:
1、在工商局办结了公司注册名称变更后,应在一个月内持执照及申办税务登记、法人代码证、商标注册号等各种载公司名称的证照。公司铭牌应在核准后制作完成,领取执照后方可挂牌。
2、企业在名称变更成功后,其它涉及到公司注册名称的证件、文件等资质也要进行变更。
例如:
公司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其它知识产权;
公司在线上线下入驻的其它平台及店铺;
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
公司的许可证(例如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公司网站ICP备案信息
公司的资质证书及其它文件
注册地址变更
变更应当准备的资料:
1、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人代表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意事项: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凡资料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3、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变更注册地登记地,需要提交委托书,并且写明委托权限;
4、地址变更不能随意填写、频繁变更,列入黑名单的法人和经办人都得相应限制。否则后续办理其他审批业务会受到阻碍;
5、企业在变更地址时,其它带有企业地址的相关证件也需要及时变更修改。地址修改之后也要第一时间通知到各大客户及合作企业,尽量避免公司搬迁对业务发展带来一些不利影响。